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4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品格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和模范事迹,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人民的劳动热情、创造活力、创新潜力,圆满完成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陈永等195名同志“云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邹路遥等102名同志“云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不断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附件: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源文件下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pdf
(信息来源: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f/201704/t20170427_29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