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城镇污水处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临政办发〔2021〕29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方案》精神,现对《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16条重点措施》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临沧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活污水直排等热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方案》明确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市政雨污混接错接治理和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着提高。
四、《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坚持规划引领、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全面推进排水管网新建改造、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整治消除城区污水直排口、全面加强设施运行管理七个方面对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作出工作要求。
五、项目要素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加大政策性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区)要充分整合“美丽县城”、城市更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等政策资源,建立完善项目库,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对列入城镇污水处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保证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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