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9时,县住建局在工作巡查时发现,疑似有车辆驶入“七彩田园”人行道,导致人行道路面出现严重损坏。对此,县执法局将此列为首要任务,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县住建局项目工作人员李洪介绍:当天早上9时许,在工作巡查中发现“七彩田园”人行道疑似被车辆压坏,地面上有清晰的车轮印记,逐向县执法局报案。
经县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后发现,此处人行道约有10余平方米被车辆反复碾压所致,出现了严重损坏。在对现场进行采证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在与公安部门对接联系后,查询了大量视频监控资料,锁定肇事车辆、找到车主。随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车主籍某立即前往县执法局接受调查。
肇事车主
案件办理中
3月23日18时,经施工人员现场鉴定人行道修复费用后,车主籍某全额赔付修复费用。目前,县执法局已对车主籍某进行了立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法律责任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城建主管部门可以对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作出最高罚款达3万元的行政处罚。